王义林欲诉杨修骏侵犯名誉权
王义林欲诉杨修骏侵犯名誉权
今天上午10:33分时,手机语音提示收到一条短信,当时正在忙工作,没及时查看,后空闲时,拿出手机查看,发现是湖北黄石王义林先生发来的,遂打开详细阅览,其内容如下:
杨修俊:我和你的闲聊,未经我的同意加上你的评论在网络上公开发表,已严重侵犯了我的名誉权,请你将“与义林先生闲聊”一文从有关网上删掉。否则我将通过公安部门与你联系。王义林
突然收到类似“律师函”的短信,我顿感惊恐万分,当然我惊恐的不是担心公安部门联系我,而是王义林先生的如此言辞,让我不得不对其重新认识和审视。
与王义林先生打交道,早在几年前就有书信往来,其作为中华王氏文化研究中心的成员之一,负责中华王氏文化研究中心在湖北工作站的工作,并是《中华王氏大成总谱》下面《太原王氏总谱》编委,且在湖北王氏经济文化交流协会中担任常务副会长,像这样的王氏家族文化研究的老前辈,我一直以来都是非常尊敬和敬仰的,可就因为我的两篇文章,让其动怒,我不得不说说我的意见:
一、关于《驳<对王元公迁居山东临沂原因的质疑>》一文,是我于2012年10月5日写成并发表的,当时同样作为中华王氏文化研究中心成员之一,同样是《中华王氏大成总谱》下面某支派总谱编委的王景祜先生,找到世界王氏网,发表其《对王元公迁居山东临沂原因的质疑》一文,并倡议同宗对其论点进行回应,当时我出于其家谱编委的身份,对其文章进行了反驳,因担心其利用家谱编委的身份把王氏开宗立派之王元“避居琅琊”删改为“掏浆糊”,所以在言辞上有比较激烈,但我认为“过而不分”!
二、2013年2月17日,新安琅琊王氏网刊文抗议王景祜利用谱局编委身份,篡改新安王氏始祖王璧公的世系,随后王璧后裔王子文先生也发文抗议,2月19日新安琅琊王氏网在其网站上转载我于去年10月5日反驳王景祜的文章。就在王景祜与新安琅琊王氏发生意见分歧时,2月20日,王义林先生以为我参与围攻王景祜先生,于访问我的QQ公共空间时,在空间平台上公开发表言论,说我措辞过分,指责我不该对王景祜无礼,并就王璧的世系问题对我进行含沙射影,侮辱我做人缺乏思考、头脑简单,侵犯我的名誉权。
对此,我遂以一篇《杨修骏与义林先生闲聊暨谈“景祜事件”》文章进行回复,详细解释了我文章不是近期写的,无围攻王景祜的意思,并对王璧公的世系提出自己的看法。
文章发出后,本族姓氏网站纷纷转载,王义林先生看到文章后,于2月25日中午电话联系我,当时因事未接,下午15:06分其再次电话联系我,在电话中其首先质疑我文章用了“景祜事件”四字,认为那是公安机关才能用的,借机给我普法,然后大谈王景祜年龄八十了,给其留些情面,最后请求删除帖文,作为多年的老朋友,碍于情面,我只好删除“景祜事件”四字,并联系新安琅琊王氏网管理员,请求其删改转载我的文章。
见到文章被删除“景祜事件”四字,不知道王义林先生是否以为其给我普法起效果了?所以继续与我玩法律?
三、关于文章删除的问题,之前我也见过王义林先生不知何故,在QQ群里发严正申明,措辞相当激烈,当时针对的是荆楚王氏网,禁止该网刊登其文章、相片等一切资料,当时我就纳闷,王义林先生作为湖北王氏经济文化交流协会的常务副会长,荆楚王氏网作为该协会的官方网站,官方网站刊登自己领导照片和简历以及与其职务相关的文字资料,应该属于协会的信息公开范畴,是天经地义的事,王义林先生却说协会的官网侵犯他的肖像权等一系列权益,按我的理解,其申明的应该是先退任常务副会长,也许我太法盲了!
现在上述这一套手段开始运用到我身上了,好在其要删除的是我写的文章,没有侵犯他的版权与著作权,就算是他写的文章,我也不会从我的网站上删除,为什么?因为这些文章都是他多次电话联系我,说什么“你叫赣鄂皖王氏网,就要报道其湖北方面的信息,否则怎么能叫赣鄂皖呢”,一切都是其让我转载和发布的。
四、关于我文章内容及发表问题。作为王氏子孙,王元、王威的“琅琊王氏”、“太原王氏”为我族开宗立派最早的两位先祖,加之我村始迁祖来自徽州祁门苦竹港,那么我就是这些家族的权益人之一,王景祜、王义林等中华大成总谱的编委所编纂的家族史书,关系到我们这些权益人,所以我有权对其涉及家族公众权益部分提出意见和建议,对篡改我先祖世系、辈分等不合理的事情,我有权提出批评和抗议。
我文章所写的内容都是涉及家族共有信息,所说都是实事求是,文章作者是我,版权和著作权都归我,只要不违法,公开发表是我的自由。
对于该不该在网络上公开两人谈话内容,我认为首先谈的都是家族公共的事情,涉及到众多王氏子孙,不是两个人私有的隐私,其次王义林先生所谈的内容是发表在我QQ公共空间里,我的QQ空间和网站性质一样,都是任何人都可以访问的网络平台,也就是说王义林先生率先公开发表自己认为隐私的谈话内容,其用网络平台作为与我交流方式,那么我以该交流方式,进行网络平台回复,也是无可厚非吧?
他说我没有经过他同意,擅自公布与他的聊天内容,那么他在我空间里写下的评论,难道是经过我同意后发布的?
五、关于名誉权的问题。通常法律指侮辱、诽谤等,第一,我文章从没有对王义林先生进行侮辱,也没有诽谤等内容,所说的都是实事求是,我有哪一点说的与事实不符?不知道侵犯你哪些名誉权?
对于王义林要求删除的文章,我再次申明:绝对不会删除,如果认为我侵权,欢迎走诉讼程序。对于该揭露的问题,我会继续揭露,该批评的问题,我会一如既往的批评!
附:相关文章链接地址:
1、《王景祜:对王元公迁居山东临沂原因的质疑》
http://www.zhdnws.com/news_view.asp?id=3762
2、《杨修骏驳<对王元公迁居山东临沂原因的质疑>》
http://www.86wang.cn/list.asp?ID=1221
3、《杨修骏与义林先生闲聊暨谈“景祜时间”》
http://www.86wang.cn/list.asp?ID=1277
本文来自华夏王氏网(赣鄂皖王氏网),原文地址:http://www.86wang.cn/list.asp?ID=128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