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在孝友祠院内立碑的有关规定
孝友祠始建于南梁天监四年,距今已有一千五百余年的历史,长期以来在历代族贤的精心维护下保存完好。现属于山东省人民政府重点文物保护单位。近几十年来,海内外琅琊王氏的后裔前来寻根谒祖的越来越多,祠堂院内立碑也逐年增加。为了确保立碑有序,规范标准,尽量满足广大族人的敬祖心愿,经会长办公会集体研究,特作如下规定:
一、按照统一规划,根据各种碑的类型,按先后顺序,由本会和祠堂管理人员与立碑者共同协商定位。
二、凡是新立的碑必须端庄大方、字体工整,无论是碑的形状大小、长宽高矮、碑文内容以及石料质量都要与本会共同研究确定。未经本会协商,不得在孝友祠随意立碑。
三、向祠堂捐资数额达到两万元以上的支系或个人可单立一座碑。不足两万元的可与其他支系族人合并立碑。
四、捐资五万元以上的,本会与捐资者共同研究立什么样的碑或建碑亭、建纪念馆等,确保捐资者满意。
五、祠堂管理委员会要加强对碑林的管理和养护,争取使每座碑长期端正、美观、清晰。
六、祠堂院内的石碑是琅琊王氏名门望族的见证,是历史文化档案,也是国家重点保护文物,任何人既不能在原碑上增添新的内容,也不能随意抹掉或改动原碑文。如发现故意损坏石碑者 ,本会将配合有关部门查处。
临沂市兰山区望族文化研究会 2011年3月12日